出口危險品報檢時向海關提供哪些材料
出口危險品報檢時向海關提供哪些材料
案例描述:您好,我司是一家東莞萬江的化工品生產企業,最近要出口一批危險品需要出口越南,通過海運方式出口,請問在出口報檢時需要向海關關提供哪些材料?
解答如下: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2021年1月10日實施),出口危險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報檢時,應提供下列材料:(一)《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二)《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散裝產品及國際規章豁免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除外);(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四)危險公示標簽、安全數據單樣本,如是外文樣本,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五)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數量等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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