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險品海運出口報關流程
深圳危險品海運出口報關流程
危險品不僅僅只是我們概念中的危險化學品,像我們身邊經常看到的蓄電池,鋰電池,樟腦球,滅火器,打火機,制冷劑,水銀,乙醇等。
危險品是指凡具有腐蝕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均屬危險品。
危險品出口報關流程
必須提前3天提供危險品出口報關相關資料正本:
1、核銷單;
2、發票;
3、裝箱單;
4、報關委托單;
5、出口報關單;
6、貨物的情況說明書(出貨人需書面介紹此貨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注意:根據以上單據,并根據貨申報單、箱封號等進行報關。暫時進出口的辦理,除以上單據外還需提供針對暫時進出口貨物的情況說明,如有保證金收據也需提供。
裝箱進港:
由于危險品是船邊直裝,所以一般是在船開前3天裝箱。
提單確認件將在船開前二天提供給出貨人確認。
危險品出口報關前一定要提前確認倉庫和船公司是否能接取,并不是所有倉庫都能接;需要船東確認,中轉港也要確認;且危險品級別越高,運費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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